该标准规定了水平生命线装置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标识及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等内容,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 kg的作业人员所使用的水平生命线装置。该标准将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尽管该标准属于产品规范,但有部分内容仍需要使用者了解。
摘选如下:
4.1 一般要求
4.1.1 与水平生命线装置相连接的个人坠落防护装备应满足 GB 24543、GB/T 23469 等相应的国家标准。
4.1.2 水平生命线装置应确保与个人坠落防护装备配套,且正确相连后不会意外脱开。
4.1.3 如果移动连接装置为可拆卸结构,拆卸时应经过至少两个明确的动作。
4.1.4 如果水平生命线装置带有坠落指示功能,坠落指示器应能明确的显示水平生命线装置已承受过坠落冲击。
4.1.5 移动连接装置应能在导轨上舒畅滑动,且不应对导轨造成影响性能的损伤。
4.1.6 使用纤维绳作为导轨的柔性水平生命线装置,纤维绳不得使用回料及再生料,不得使用聚丙烯(丙纶)材料。
6 标识
水平生命线装置应附有在产品使用期内清晰可见的标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本标准号;
b)产品名称;
c)制造商标识;
d)生产日期;
e)产品设计可承受最大载荷;
f)正确连接方向及使用方向的标志;
g)分段注明允许同时连接操作人员的最大数量;
h)安装日期;
i)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标识。
7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水平生命线装置的制造商应提供必要的信息用于产品的安装、使维护等,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安装要求(包括重要的适用参数)及设置和调整方法(包括设置和调整张力的方法)以及验收标准;
b)末端挂点和中部挂点的强度要求;
c)可以与该产品配套使用的坠落防护装备的信息;
d)不得与该产品配套使用的坠落防护装备的信息;
e)装置能够承受的最大人数及其应满足的条件;
e)每一段导轨上的坠落悬挂安全距离的计算方法;
f)对于没有移动连接装置的水平生命线装置,应对坠落防护装备同水平生命线的连接方式进行说
明,对有中部挂点的产品,应对相关产品如何通过中部挂点进行说明;
g)产品允许的使用环境;
h)可能影响装置使用安全性的因素,如:腐蚀性环境、化学品和电、热、紫外暴露及其它可预见的有害使用环境因素等;
i)坠落发生后,应停止使用水平生命线装置,直到产品提供方认可的有资质的人员对其进行详细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继续使用;
j)推荐的装置维护及检查周期和流程;
k)关于限定培训取得资质的人员才能使用水平生命线装置,和对有资质人员的资质条件说明;
l)未经产品提供方书面许可情况下,不能对产品进行任何修改的警告;
m)每次使用前及使用中,应对水平生命线进行检查的警告;
n)产品提供方对产品用于救援和维修过程中的建议;
o)产品提供方允许的救援手段和特殊技术,以及是否可以使用严重变形的挂点的说明;
p)提示使用者在第一次使用前应该仔细阅读并了解产品说明的警示标识;
q)水平生命线系统的最小安全距离应大于 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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